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近两年有哪些好的实践?又有哪些不足?
3绿色化是否有足够体制机制支持?
在探索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进行完善
中国环境报:走绿色化道路,需要体制机制支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特别提出着力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您认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方面近两年有哪些好的实践?又有哪些不足?
赵建军: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要求,主要体现为三大体系建设:源头严防制度体系(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等);过程严管制度体系(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等);后果严惩制度体系(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等)。
这两年来,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地方探索,都有很多好的实践。
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就是在体制机制建设迈出的一大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环境监管和执法有了牙齿,各地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据不完全统计,新《环境保护法》生效两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实施按日计罚案共15件,个案最高罚款数额为190万元,罚款数额达723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共136件;实施限产、停产案共122件;移送行政拘留共107起。
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体现了铁腕治污的良好态势,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具有里程碑的作用。这能让普通群众感受到政府治理污染的决心,感受到蓝天白云有希望。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还可以带动其他制度方面的落实。处罚力度加大,有利于推进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尽快落实,有利于
第三方治理机构成长、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