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
碳中和战略部署,建立能耗双控向
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落实《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国办发〔2024〕39号)相关要求,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我委牵头起草《关于将碳排放评价纳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世可在2025年4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纸质信函方式。邮寄至以下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19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绿色发展处收,联系电话:88127091(邮编518055)。
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lsfzc@fgw.sz.gp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