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5年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的通知

2025-4-8 10:34 来源: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5年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的通知

温财资环〔2025〕6号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财政局、住建局: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5〕11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5〕19号)文件要求,结合2024年度市本级及各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储备情况等,现将2025年度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一并下达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作一般性转移支付,纳入2025年度市与区级财政年终结算,各区收入列“1100299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时列报“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预算科目。

二、资金由各区统筹用于支持纳入省建设厅项目储备库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等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有关新建和在建项目,主要用于支持高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近零(零)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等项目。

三、各区要加强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管理,及时分配使用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充分发挥资金绩效,并按照浙财建〔2025〕11号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储备和绩效管理。

附件:1.2025年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分配表

           2.2025年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区域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

下达资金

备注

1

市本级

30

30

1.园博园项目20万元(在建);

2.温州理工学院滨海校区提升改造三期工程暨低碳校园建设项目10万元(新建)

2

鹿城区

10

10

3

龙湾区

10

10

4

瓯海区

10

10

合计

60

60

附件2-1

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本级)

(2025年度)

专项名称

2025年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

主管部门

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3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

市本级新增高星级绿色建筑数量不少于3个,新增低碳建筑数量不少于2个。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高星级绿色建筑数量

≥3个

低碳建筑数量

≥2个

质量指标

佐证资料完整度

≥90%

时效指标

资料报送及时性

及时报送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通过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高阶低碳建筑等典型项目的示范建设,促进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

有所促进

社会效益

指标

坚持建设绿色低碳建筑,减少建筑碳排放,提升建筑能源使用效率

有所提升

附件2-2

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鹿城区)

(2025年度)

专项名称

2025年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

主管部门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1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

鹿城区新增高星级绿色建筑数量不少于1个,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不少于60万m²。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高星级绿色建筑数量

≥1个

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60万m²

质量指标

佐证资料完整度

≥90%

时效指标

资料报送及时性

及时报送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高阶低碳建筑等典型项目的示范建设,促进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

有所促进

社会效益指标

坚持建设绿色低碳建筑,减少建筑碳排放,提升建筑能源使用效率

有所提升

附件2-3

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龙湾区)

(2025年度)

专项名称

2025年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

主管部门

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1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

龙湾区新增高星级绿色建筑数量不少于1个,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不少于60万m²。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高星级绿色建筑数量

≥1个

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60万m²

质量指标

佐证资料完整度

≥90%

时效指标

资料报送及时性

及时报送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高阶低碳建筑等典型项目的示范建设,促进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

有所促进

社会效益指标

坚持建设绿色低碳建筑,减少建筑碳排放,提升建筑能源使用效率

有所提升

附件2-4

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瓯海区)

(2025年度)

专项名称

2025年浙江省建筑业碳达峰碳中和奖补资金

主管部门

温州市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省级补助资金(万元)

1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

瓯海区新增高星级绿色建筑数量不少于1个,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不少于60万m²。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高星级绿色建筑数量

≥1个

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60万m²

质量指标

佐证资料完整度

≥90%

时效指标

资料报送及时性

及时报送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高阶低碳建筑等典型项目的示范建设,促进我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

有所促进

社会效益指标

坚持建设绿色低碳建筑,减少建筑碳排放,提升建筑能源使用效率

有所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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