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能源结构的“清洁转型”

2015-4-24 10:58

清洁转型:德国采取了哪些重点措施?

为落实能源转型的战略目标,德国采取了一系列重点措施:

第一,加快电网建设。建设大规模输电通道,使主要在德国北部地区的风电资源输送到负荷中心,即德国的西部和南部;修订《能源工业法》,出台了《加快电网扩张法》和《联邦需求规划法》,以缩短规划和审批程序,加快建设进度;发展智能电网,将来配电网不再是传统的辐射式结构,而是拥有大量用户和众多分布式电源的、供需互动的格局,需求侧能够有效地响应电力系统的技术和市场价格信号。

第二,提高电力系统的灵活性。在发电环节,通过技术改造等手段增加火电机组的调峰深度,同时,通过增加储热设施等方式提高热电联产电厂的调峰能力。在电网环节,通过加强电网建设,扩大电网互联范围,发挥互联电网间接储能系统的作用。为保障可再生能源发展所需的电网基础设施及时到位,德国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电网相关法案。

德国政府还通过提高超高压电网的投资收益率、由可再生能源基金承担部分电网建设改造费用等方式,保护电网运营商的投资积极性。在用电环节,综合运用储能、热泵、电动汽车、智能电表等技术手段,提高负荷的可调节性。

第三,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德国能源转型战略提出,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比2008年降低20%,到2050年降低50%。为此,德国联邦经济技术部提供了一系列的信息、咨询和资金服务,包括能效基金、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建筑装修计划、低息贷款和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节能资金计划,修订《节能法》提高新建筑能效标准等。

合理的激励制度设计是提高能源效率的关键。为发挥表率作用,德国政府立法,要求在公共项目招标中将能源效率作为重要指标。在建筑领域,不断提高建筑物节能标准,由政府出资设立了18亿欧元的建筑物减排改造基金,为建筑物的节能改造和节能设备购置安装提供低息贷款,并采取颁发能效标识的手段鼓励建筑节能。在交通领域,大力发展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通过费税制度的调整,减少化石燃料在交通领域的使用。在工业领域,通过完善能源管理体系以及为节能先进企业减税等方法,刺激企业为提高经济效益而主动采取节能措施。

第四,发展可再生能源。纵观德国可再生能源,风能和太阳能是能源转型的两大关键支柱。德国有关部门测算,到2022年,德国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量将占可再生能源总发电量的70%,随后,其占比将持续上升至80%~90%。

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供热,是实现热力行业节能减排的必要手段。从能源消费总量看,到2020年,德国热力行业的能源消费预计将达到电力行业的两倍,是实现能源转型目标的重点行业。德国计划通过“以电代气”、“以电代油”等措施,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逐步替代热力行业的油气等化石燃料。

2000年,德国通过了《可再生能源法》,对各项政策做出了明确和细致的规定,其中包括两大核心内容:可再生能源电量必须无条件优先入网,可再生能源的上网电价为20年不变的固定电价。德国的《可再生能源法》是世界上首部规定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的法律,支撑了能源转型战略落实,为其他国家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作用。

第五,加强能源创新研究。创新和新技术研发是德国能源转型战略成功的关键之一。德国政府2011年启动了3年资助35亿欧元的能源研发计划,重点领域集中在可再生能源、能效、储能和电网技术等方面,重点项目包括更高效、更灵活的H级燃气轮机,储能基金计划项目,未来电网基金计划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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