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相关工作 采购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自治区有关规定,我委面向社会对西藏自治区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相关工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名称: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相关工作
(二)项目预算:60.00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深化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工作。分析研判“十四五”期间全区及各领域能源消耗形势,根据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以能源利用投入产出效率及能耗强度约束性控制为指引,研判“十四五”各地市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编制形成《西藏自治区能源消耗分析研究报告》。
2.重点用能单位用能预算管理工作。系统制定各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总量和化石能源消费预算指标,编制形成《西藏自治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消费及化石能源消费预算管理方案》。
3.碳排放预算管理研究工作。结合自治区碳达峰总体目标及能耗双控目标要求,分析排放结构及排放趋势,按领域合理分配碳排放指标,编制形成“十五五”碳排放预算指标分解及分配方案。
4.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止。
(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应提供真实完整的参选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无不良记录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和投标报价表。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三、评选方式及时间
(一)评选方式:比选,以“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选择供应商。
(二)评选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告时间及地点
1.接受潜在响应人报名及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4月15日—4月23日工作日期间,9:30—13:00;15:30—18:00。请在4月23日18:00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逾期递交不再受理。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日内有效,即自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3日。
3.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拉萨市
北京中路22号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东主楼427办公室(委环资处)。
五、联系方式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处
电话:0891—6328050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