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诉讼立案难有望解决

2015-4-24 14:57 来源: 中国环境报

降低起诉风险考验证据收集能力等专业素养

中国环境报:法院如何应对实行立案登记后,可能出现的案件数量增加等问题?

孙佑海:实行登记立案制,法院各类案件,尤其是环境诉讼的案件数量预计会出现不同程度增长,涉诉信访等方面的任务也可能增加。对此,人民法院在健全配套机制方面,已经做了部署。

第一,从法院自身而言,要大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第二,要改革审判执行机制,完善先行调解机制,探索庭前准备程序。第三,法院要在发挥审判功能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第四,要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审合一”模式。第五,要积极稳妥设置环境资源审判机构。

中国环境报:立案登记制的实行,也要向当事人讲清楚影响吗?

孙佑海:是的。必须注意到,立案登记制的施行,在我国目前当事人法律素质普遍不高、又不习惯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帮忙的情况下,很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起诉不足的风险。

从进入登记的一刹那,诉讼请求、基本依据和证据材料就进入严密的程序环节,在很多方面通常没有多少斟酌选择反悔的余地,可见这对于那些法律水平不高、又没有钱请律师或者不愿意请律师,或者请的律师专业水平也不高(我们的律师群体确实存在良莠不齐)的当事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风险。

立案登记制改革只是解决了案件入门的问题,至于能不能打赢官司,还要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看法院依据事实、法律作出的判决。

许多当事人起诉往往是抱着必胜的信心来的,其实起诉之前应尽可能收集齐全各方面的证据,同时研判对方可能提供的证据、可能提出的问题,避免盲目起诉,这样才能提高自己胜诉的几率,降低起诉的风险,真正实现打官司的目的。

中国环境报:方便立案是否意味着鼓励通过打官司来解决环境纠纷?

孙佑海:方便立案,并非鼓励打官司。客观来看,打官司并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手段,而是最后手段。实行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也并非鼓励人人都去打官司。

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社会中各种矛盾纠纷也比较多,如果所有的纠纷都涌入法院,会带来巨大的司法压力。即便法院都给你立案,迟迟无法判决,同样没有意义。

打官司程序复杂,耗时长,成本高。在中国这个传统的人情社会,对簿公堂还常常容易伤和气。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同的纠纷采取不同的方式解决可能效果更好,事实上很多纠纷都适合采取非诉讼手段来解决。

法院要在发挥审判功能的同时,将进一步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让群众在面对纠纷时有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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