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人员申请第三方碳核查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文件资料?
(二)核查人员的材料包括:
1、核查人员基本情况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具备国家和本市
碳排放核算方法编制、试点企业碳排放状况初始报告盘查、温室气体清单编制、
CDM项目审定与核查、自愿
减排项目审定与核查、ISO14064企业温室气体核查、
节能量审核、能源审计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核等领域咨询或审核经验的证明。
市发展改革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规模、业绩、能力及技术力量等进行审核和综合评价,确定备案机构名单,并予以公布。对本市纳入配额管理单位提交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的
第三方机构,应当从备案机构名单中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