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环境税对企业和消费者有何影响?
“开始征收消费税肯定会对企业有压力。”葛察忠坦言,“尤其是对现在的几个重点污染行业影响是最明显的。”他介绍说,从目前因VOC污染而被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涂料行业来看,这方面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企业会用不同的策略来应对”。
“消费税的征收对象一直都是产业链的最终消费产品,现在开始向生产的中间环节过渡。”葛察忠表示,“但对企业征税的话,这一负担最后还是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葛察忠认为,这种税负的转嫁只是企业“应对”策略的一种。“还有一种是减少双高产品的生产量,一种是转型生产一些低污染的环境友好型产品,此外就是企业自己承担税负。”无论企业采取哪种策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都要首先承担税负,因此税负的增加对企业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在葛察忠看来,企业无论采取哪种策略,最终的目标都是能够将产品销售出去获得利润,而产品最终是到了消费者手中。“现在的消费税只针对生产和销售环节,没有对使用者做出规定。”按照生产者与使用者共同承担的原则,消费者在使用这些双高产品时,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税负。“制定这种税收
政策主要是为了促进企业改进,而不是要把企业一棒打死。”
葛察忠认为,消费税的重要作用是调节消费行为,通过征税减少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消费。因此,税收转嫁给消费者的现象并不需要遏制。
“这种将消费税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的做法也是国际上常见的做法。”蓝虹也表示:“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来看,企业通过污染获得的利润其实是全社会来分配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指明,利益的分配不仅仅是在污染者这一边,销售、消费等环节都从污染红利中获利了,这就相当于生产产品时污染河流所带来的好处让消费者享受到了一部分。”
蓝虹认为,税的公平性应该表现在全产业链,全部压在污染企业身上时就会出现
问题。“我们只是希望有效地控制双高产业的规模,而不是把双高产业干掉。我国目前仍然是处于发展中国家阶段,这些产业都是必不可少的。如何合理分配税收来源,既全成本地将污染成本收回来,又将污染成本分配到全产业链,这是最关键的。”
“收税只是一个方向,怎样收税、税的设计才是更重要的问题。”蓝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