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收政策面临变革

2015-4-28 09:48 来源: 中国环境报 |作者: 邢飞龙

环境税: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方面如何调整?

目前,经认定的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或采用资源综合利用工艺和技术的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运行等优惠政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享受增值税政策。

按照相关规定,只要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以及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俗称“三免三减半”。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葛察忠表示,目前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税收政策比较完备,今后可根据“水十条”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上述税收优惠目录,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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