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国碳金融战略的政策建议

2015-4-30 08:44 来源: 鄢德春博客 |作者: 鄢德春

借鉴伦敦和纽约经验,推动上海建成国际碳交易中心


(四) 借鉴伦敦和纽约经验,推动上海建成国际碳交易中心

伦敦作为国际碳交易中心依托的是洲际交易所集团(ICE)的欧洲期货交易所,其中的碳交易部分前身是2005年成立的欧洲气候交易所。纽约依托的是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下属的纽约商业交易所,其中碳交易部分的前身是2007年成立的绿色交易所。伦敦和纽约发展碳交易中心的经验给新兴的碳交易中心发展提供了借鉴。

推动上海建设国际碳交易中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上海是未来国际碳交易中心的竞争主体;二是定位国际碳交易中心有利于上海与国内其他碳交易试点省市进行差异化竞争;三是建设国际碳交易中心有助于探索自贸区建设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机制。

伦敦和纽约发展国际碳交易中心的经验包括四点,一是碳排放管理的政策特点和制度体系决定了碳交易中心的规模潜力;二是碳交易中心的国际性来自碳排放管理政策的跨国协同和联合国机制的引入;三是碳产品交易商、经纪商和其他碳金融机构的集聚既是国际金融中心的效应,也是国际碳交易中心形成的重要条件;四是强有力的国际碳交易中心地位,是政府在低碳经济领域话语权和领导力的重要保障。

   推动上海建设国际碳交易中心的政策建议包括五点,一是支持长三角其他地区积极探索碳排放管理政策,推动长三角地区碳排放交易一体化发展;二是与伦敦和纽约的碳交易平台以及国际民航组织合作,参与国际航空碳排放产品开发和交易制度的设计;三是利用自贸区已经设立的国际能源交易平台,探索包括碳期货、期权、互换等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四是探索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和自贸区企业碳排放信息报告及披露制度;五是建立碳金融应用创新智库平台,跟踪和及时吸收国内外碳金融应用创新成果。

作者:鄢德春,上海金融学院科技金融研究院、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副研究员,博士。研究方向是碳金融。作者目前主持国家社科课题《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抵消机制设计及政策性碳基金体系构建研究》。主持完成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基于清洁发展机制的中国碳金融战略》和上海社科课题《长江三角洲区域率先建立统一的碳金融平台体系的框架与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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