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碳金融战略的推动方式及碳金融产业政策建议
我国碳金融战略的实现需要宏观层面和产业层面的推动,需要借鉴国际上在总量控制交易和自愿
减排交易机制方面的设计经验,结合我国实际通过综合的碳金融产业政策培育产业链,以系统的方式推动我国的碳金融产业发展。
(一)基于清洁发展机制培育我国碳金融产业链
清洁发展机制提供了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的发展基础。在国内七个省市
碳排放交易试点启动之前,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机制即已初步建立,从而为后续碳排放交易试点中的抵消机制提供了基础。我国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作为碳抵消机制的现存
问题包括四点,一是控排企业和项目业主身份重叠的可能性;二是项目类型间的成本差异问题;三是项目发展的地区不均衡问题;四是项目融资难问题。
基于清洁发展机制发展我国碳金融产业链的政策建议包括五点,一是修订
碳交易试点省市抵消机制设计规则,避免
碳减排量重复计入;二是延续原项目类型调控思路,对工业气体减排项目实施价格贴水或者数量扣减;三是建立规则对可再生能源项目产生的减排量进行价格升水或数量倍增;四是设立不同种类的政策性
碳基金,促进具体区域或具体领域的减排行动及地方可持续发展;五是推动绿色信贷指引成为强制性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