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政府应进一步鼓励促进环境保护的金融创新
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产品结构和种类都还比较单一,最为常见的是商业银行能效融资,而其他绿色金融产品屈指可数。我国可以梳理、借鉴发达国家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经验,形成更加多元化、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仅就商业银行能效融资而言,若能仔细挖掘还有进一步的创新空间。美国银行在零售银行业务的绿色金融创新可资借鉴。美国银行和美国环保署、
运输部合作向小型运输类公司提供无担保、还款周期灵活的贷款,帮助这些企业购买节油设备,降低汽车尾气的排放,统计结果显示节油率达到15%以上。
政府应大力扶持金融机构探索绿色金融
我国金融机构普遍缺乏绿色金融方面的经验,尤其是将环保融入到传统金融业务对于国内大多数金融机构来说还存在意识上和技术上的诸多
难题。因此,这些金融机构还需要政府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甚至提供财税、
市场准入等方面的优惠。在这些方面,我国可借鉴韩国政府对绿色金融所采取的税收、罚款、奖励并行的措施。
政府应加强执法使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
金融机构归根到底是利益驱动的,绿色金融要长效发展,还是要让价格信号发挥作用。因此,加强执法,提高企业违规成本,让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是推动我国绿色金融长期发展的重要基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已经开始实施,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开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
政策,将为我国绿色金融带来巨大的进步空间。
文章来源:《环境保护》201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