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保改造 应采购第三方治理服务
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环境污染
第三方治理的意见》,推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发展。企业通过采购第三方治理服务,能够完成环保改造,满足污染排放标准要求。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指污染排放者以直接或间接付费的方式将产生的污染有偿委托给专业化环保企业按照环境标准进行治理、并与环保监管部门共同监督治理结果的环境污染治理模式。排污企业以签订托管运营合同的方式,委托环境服务公司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新建、运营管理、维护升级改造等,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托管运营费用。目前,我国已在多省市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其核心是进行专业化分工,污染治理由原来的“谁污染、谁治理”转变成“谁污染、谁付费、第三方治理”。
环境服务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丰富的环保改造经验,能够以较低的成本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企业购买第三方治理服务后,不仅能够缩减成本,而且明显提高了污染治理效率。另外,污染第三方治理也是污染治理责任的转移,企业在采用第三方治理服务的同时也将违法排污的责任从企业转移到了第三方。因此,通过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资金压力得到了缓解,角色也从受政府监督的被动局面转变成环境服务公司的监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