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气候行动”

2015-4-30 22:53 来源: 中国经济报告 |作者: 邓梁春

中国有望成为引领气候行动的重要力量

中国在责任与能力增长的同时伴随着气候行动的加码,这使其有望成为应对引领气候变化的重要力量。无可否认,中国的排放确在增长,其增幅和增速在主要经济体中都是靠前的,气候责任无疑随之增加;同时,不论是以GDP或者人均GDP等经济指标,还是以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Human Development Index,HDI)等综合指标来衡量,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也在增加。温室发展权(Greenhouse Development Rights,GDR)以及基于人文发展的碳预算方案等,更是可以据以对各个国家(尤其是排放大国)进行减排义务的综合评估。

无论以何种方法进行分析都应当看到,随着气候责任与应对能力的增长,中国相应地也在加大气候行动的力度并切实地加以兑现。从2009年哥本哈根提出2020年的碳排放强度减排目标,到2014年发布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峰并努力尽早达峰的目标,以及自始至终逐渐强化的能源总量控制和能源结构转型目标,甚至是设立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并分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都是中国提升信心的体现,也是其在国际气候制度框架下与时俱进地对于发展中国家气候行动的不断扩展和深化。

此外,中国排放增长的事实,并不构成发达国家回避历史、推诿责任和背信食言的理由。相反,各方应当正确理解中国拟提出的气候“贡献”的政治突破和力度水平,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广泛国家一起,推进国际气候制度的构建。与此同时,清华大学最新的研究结论显示(表1),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2020年后的减排力度不亚于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各个关键国家,都应当因此摒弃“中国借口”、推动其国内的气候政治进程,促进全球携手开展气候行动。

应当看到,以中国为代表的主要发展中新兴经济体(尤其是发展中排放大国),已经在事实上做出了超越其他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承诺与行动,同时也在事实上做出了超越《公约》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法律义务要求。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发展中排放大国,已然事实上成为发展中国家阵营里面具有一定气候领导力的特殊国家群体。如若这些国家能够更好地为发展中国家带头示范能源转型和低碳发展,成功践行出当代适合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新路子,同时积极为发展中国家争取广泛和全面的气候公平正义,那么将有望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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