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2015-5-1 12:14 来源: 国家能源局

加强简政放权后的同步监管,促进能源战略、规划、政策的有效实施

(一)加强能源项目简政放权后的同步监管。组织开展能源项目优选、核准、开工建设及投产后运行效果等监管,重点监管电力、新能源项目简政放权加强同步监管等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确保放权能够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实、管得好,确保能源项目投资开发规范有序。

(二)加强能源战略、规划落实情况监管。组织开展能源规划落实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专项监管,对重要输电通道建设、煤电基地建设、油气管网建设等规划、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维护国家能源战略、规划的严肃性,促进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的调整优化。

(三)加强能源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监管。组织开展重大能源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监管,通过重点监管,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大型水电送出消纳等能源政策执行,促进能源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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