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欧洲国家怎么做环境信息公开

2015-5-3 23:03 来源: 我是小白鼠微信号

欧洲国家怎么做环境信息公开


谈欧洲国家的环境信息公开,必须要先介绍《奥胡斯公约》。该公约是欧洲最重要的环境和公众参与方面的法律,现在已有47个缔约国。欧盟只有20多成员国,其余20多个不是欧洲的,中亚的哈萨克斯坦也是缔约国。该公约已经生效十多年了,欧洲很多国家没有达到公约中的一些要求。我建议大家看看正文,我们已翻译成中文,它还配套了200页的《执行指南》,收纳了缔约国的最佳经验。


在欧洲,信息公开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主动信息公开,另一种是被动信息公开。所谓被动,就是社会公众申请的信息公开,政府需要回复。主动信息公开是政府主动的公开信息。

我先讲欧洲几个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案例。


英国环保局做了一个非常好的网站,这个网站能让公众特别方便地查到关于环境的信息,而且这些信息都很全面,可以查到环境质量信息、污染源信息和历史污染源信息,并且通过地图的形式展现出来,能够非常方便地查到某个具体位置的环境信息,而且还有很多类别的信息可供查询。

向我介绍这个网站的专家告诉我,在这个地图上能够清楚地看到他所居住的村子周围有很多紫色的方块,通过图例可以知道这些紫色方块显示的是有辐射污染源的地方。通过点击这些方块,地图上就会显示污染源是当地的一个核武基地。

这些环境信息的公开能让公众感到很放心,因为很多人都能了解这些环境污染的信息,如果真对人们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影响,就算自己不行动,也会有人指出这些问题

环境信息公开和决策过程的公开是公众参与的基础,中国现在主要关注的是环评环节,因为在现行环评法律规定之下,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但是在欧洲国家,需要公众参与的环节还有很多。

在欧洲国家,公众可以参与的环节是很多的,包括政策的规定和标准的制定,需要参与最多的是许可证的签发,中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制度。许可证的作用主要是对企业进行一些约束,比如企业排污许可证,对企业的排污做出了很多限制,如果企业违反这些限制,就会被罚款甚至吊销许可证,这有效地控制了企业排污对环境的影响。

诉讼方面:诉讼发生最多的不是在企业已经对环境造成了污染之后的诉讼,而是发生在许可证签发的阶段。在许可证签发过程中,公众有两次参与机会,一次是在企业要申请相关许可证的时候;另一次是在政府出具许可证草案的时候。公众可以借此机会根据法律来监督政府是否合理合法的给企业颁发许可证。也可以就政府是否有做好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环节进行监督。在一些国家许可证信息也是公开的,可以在网站上了解到许可证的所有信息。

有些很大的项目在进行公众参与的时候会面临很多的困难。例如,在苏格兰要建一条新的铁路 ,这条铁路要通过很多个村子,为了做好公众参与,铁路公司做了一个地图数据库,任何人都可以查询与这个项目有关的信息。从最开始路线的选择阶段,就开始进行公众参与,公众可以就铁路路线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需要对每一条信息进行回复,解释意见采纳和不被采纳的理由。

这个数据库不仅起到了信息公开和进行公众参与的作用,也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到这个企业做出了哪些承诺,以方便公众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这种通过数据库进行信息公开的方式不仅节省了纸张,还让公众很方便的参与到项目中来。

说到最后我要讲一个故事,近几年在我的国家,荷兰有一些与环境信息公开需求相关的新闻。之前,政府被规定要在30天之内回应信息公开的申请,但很多时候政府都会尽可能地拖延答复的时间,甚至不会做出相关回复。后来,有关部门颁布了一条法律,如果政府不对公开信息的申请及时做出答复,政府就会面临赔偿的问题。虽然在这条法律颁布之后,有人通过提出一些不合理的信息公开申请来牟利,但这条法律确实令政府部门做出了改变,为了节约成本,政府都会及时对信息公开的申请做出回应。

总之,我认为,政府部门通过提供一些便捷的信息查询方式来主动提供一些信息,可以减少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从而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节约成本,并且通过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还能获得公众的信任。

本文由环保志愿者根据龙迪(中欧环境治理项目欧方执行主任)先生在2015年4月25日“公众如何参与环境保护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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