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 2015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5-5-5 10:50 来源: 国家能源局

突出抓好重点专项监管和问题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突出抓好重点专项监管和问题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六)组织开展重点专项监管。围绕上述工作内容,制定年度重点专项监管工作计划,选择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驻点及重点监管,集中时间和人员力量,深入查找问题,依法依规开展专项监管工作。针对部分地区出现的典型性、倾向性问题,下达监管任务书,组织派出机构开展专项监管。

  (十七)组织开展重点问题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各派出机构参照上述工作内容并结合本地能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问题监管工作计划报市场监管司,经汇总研究后印发各派出机构组织实施,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各派出机构在日常工作中针对本地区能源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问题监管,并抄送市场监管司。

  (十八)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做好各项专项监管和问题监管相关后续工作,督促企业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问题提出监管意见建议,及时移交处理。有效运用监管工作成果,及时向各级能源主管部门提出完善政策、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将监管报告作为拟订行业规划、政策和项目审批、限批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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