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发电行业的发展策略
农林生物质发电
生物质发电企业既可惠及农民,也能防止露天焚烧农林废弃物污染环境。尽管秸秆的价格在生物质直燃发电成本中占到约60.0%的成本,但国家对原料并没有补贴,全部的扶持都是通过上网电价来实现。因此,原料收集和
运输中成本的管控,直接关系到生物质直燃发电企业的利润。
为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需要保证生物质发电企业能获得稳定的燃料供应。有关部门既需要加强对农民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教育处罚力度,也需要考虑秸秆运输过程中车辆超高、超宽的实际,开辟“绿色通道”降低运输成本。同时,国家可对农民给予一定的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既可以提高农民“送秸秆”的积极性,也能降低企业的原料收购成本。
另一方面,应鼓励国开行、农发行等
政策性金融机构更多支持生物质发电企业;同时,随着生物质发电技术的逐渐成熟及国家扶持力度的加大,商业银行也应逐渐加大对生物质发电产业的低息贷款支持。
由于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较高,鉴于生物质发电所适用的电价仍不能实现盈利的现状,有关部门需根据生物质发电企业农林剩余物处理吨数给予适当补贴。不仅如此,在税收政策上,生物质发电属于利用农林废弃物发电产业,符合国家可替代能源发展战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办理难度较大,部分生物质发电企业至今还未享受到该政策,应加快落实相应政策。
生物质发电的健康发展还需要技术的创新。早期建成的生物质电厂多采用中温中压秸秆锅炉,发电效率较低,运维成本偏高,严重制约了电厂的盈利能力。新一代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发电技术由于效率更高,所以在同等条件下拥有更好的效益。
垃圾处理属公用事业,政府主导其中,目前主要采取特许运营模式。垃圾发电项目具有垄断性特征,区域垄断源自垃圾运输的环保要求与技术特征、经济性;自然垄断源自项目初始投资高,且固定资产占比高,只有具有一定规模才具有经济性;此外,BOT模式也使项目受到政府保护。
“十二五”我国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新增21.76万吨/日,年复合增速达28%。按照单位投资40-50万元计算,“十二五”垃圾焚烧发电
市场总投资规模达870-1088亿元。
可以预见,将来垃圾焚烧发电会成为垃圾处置的一种主要方式,目前以填埋为主的垃圾处置方式将得到根本的改变,逐渐形成以焚烧发电为主、填埋为辅的有效处理垃圾的格局。垃圾发电产业的区域垄断特性和高进入门槛决定这个市场最终将只被少数几家综合实力雄厚企业垄断,只有具有强大融资、技术、品牌实力以及良好政企关系和丰富项目运作经验的企业能够成为最后的寡头。
为促进垃圾发电行业未来的良性发展,垃圾发电开发企业需针对行业特点,适时的调整开发策略,灵活应对行业变化趋势。一方面,健全垃圾分类收集机制,注重从源头上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尽可能使可回收利用、热值高的垃圾能得到合理利用,为提高垃圾发电效率提供保障;其次,需要对区域经济水平、垃圾产量、垃圾特性做科学的评估,提高垃圾发电的规模效应,尽可能在资源条件突出的大中型城市投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最后,加强对焚烧炉的炉温控制以及对尾气排放的净化处理,严格控制二恶英等污染物的排放,定期对垃圾电厂附近的环境进行检测。
作者单位:协鑫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