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4-24 22:55 来源: 中国碳交易网 |作者: 张博
当今世界,气候变暖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重大问题,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没有置身事外,正在用行动积极应对环境问题,“绿色”之风已然吹遍了中国的每个角落,环保成为中国未来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和方向。这其中,建设环保中国需要充分发挥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和资源配置功能,将稀缺的资源配置到符合科学发展的企业中去,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要让资源配置为环保服务,亟待我们构建环保证券,即“绿色”证券。当前,“绿色”证券的构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将“绿色”证券理念融入我国证券市场中长期规划。
推进我国“绿色”证券市场建设,首先要将“绿色”证券市场纳入证券市场中长期规划,明确其在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中的地位,从战略的高度给予重视。而且由于涉及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绿色”证券建设必将是一个漫长艰难的过程,必然会遭遇曲折和反复。将其纳入中长期规划有利于“绿色”证券有计划、有步骤稳步推进。
二、推动“绿色”上市公司建设。
1、推动上市公司“绿色”治理。在上市公司中要大力提倡“绿色”治理,要求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增加相应机构与议案,监督企业重视环保与安全生产,减少能源消耗,建立起健康与安全的工作环境。并提倡从“绿色”产业中挖掘金矿。
2、引入保荐人问责制度和绿色通道制度,完善环境准入机制。虽然目前国家环保部和证监会的文件已经规定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和再融资时必须提供环保局的核查意见,但是该措施缺乏对企业环境问题的持续监督。而建立保荐人问责机制则有利于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机制。对于那些通过环保检查,但在ipo和再融资之后很短的期限内(例如2年)发生严重环保问题的公司,其保荐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另外,环境准入机制不能只做“减法”而不做“加法”。对于那些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突出成效、参与清洁发展机制(CDM)和环保产业的公司,可以适当的简化审核程序,为“绿色”公司开辟绿色通道。
3、界定上市公司环境管理范围和责任,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从英美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看到,在制定具体的企业环境披露规定之前,首先要明确上市公司的环境管理范围和责任。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发展程度不同,地理情况也不相同,环境方面所产生的问题自然也是千差万别。当务之急就是要明确上市公司应予以关注的环境问题范围,以及进行企业环境管理的责任划分,这样有利于明确企业应该披露的环境信息范围和详尽程度。目前在我国尚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