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配额指标

  • 上海市各年度单位综合发电量碳排放基准(电力行业)

    各年度单位综合发电量碳排放基准参考《DB31/507-2010燃煤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并综合考虑本市电力行业的排放情况确定。详见下表:不同机组类型各年度碳排放基准类型装机容量(万千瓦)年度单 ...
    2014-11-12 17:43
  • 上海市电力行业碳排放基准及相关参数和计算公式

    电力行业碳排放基准及相关参数 一、各年度单位综合发电量碳排放基准 参考《DB31/507-2010燃煤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并综合考虑本市电力行业的排放情况确定。详见下表: 不同机组类型各年度碳排 ...
    2014-11-12 17:43
  • 上海市工业行业试点企业新增项目碳排放配额申请发放流程

    新增项目配额遵循“项目申报-基础配额确定-配额申请和发放”的流程,具体如下:(一)项目申报试点企业在新增项目开工后,于投产前向市发展改革委先行申报。报告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项目建设方案等设计文件; ...
    2014-11-12 17:40
  • 上海市工业行业试点企业新增项目配额如何确定

    新增项目配额根据项目全年基础配额、生产负荷率及生产时间计算,包括试生产阶段配额、正式生产阶段配额和后续年度配额。试生产阶段配额、正式生产阶段配额计算公式分别如下:(1)试生产阶段配额=全年基础配额×试生 ...
    2014-11-12 17:34
  • 上海市工业行业试点企业新增项目配额申请条件

    工业行业试点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年综合能耗达到2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符合本市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要求,并于2013至2015年期间开始试生产或正式生产的项目,可申请新增项目配额。 ...
    2014-11-12 17:33
  • 企业关停或搬迁如何怎么处理碳排放配额的方式方法

    试点企业解散、注销或迁出本市的,应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并按照经审定后的当年排放量完成配额清缴。同时,由市发展改革委收回该企业已无偿取得的此后年度配额的50%。试点企业排放边界内主要生产设施连续停止生产 ...
    2014-11-12 17:32
  • 企业分立如何应对处理碳排放配额的问题

    企业分立试点企业分立的,应当在分立前依据排放设施的归属制定合理的配额分拆方案,明确分立后各企业的配额边界及配额量,并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分立后的企业应履行各自的配额清缴义务。 ...
    2014-11-12 17:31
  • 企业合并如何应对处理碳排放配额的问题

    企业合并试点企业之间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单位承继配额,并履行配额清缴义务。合并后的配额边界包括试点企业在合并前各自的配额边界。试点企业和非试点企业合并的,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单位承继配额,并履 ...
    2014-11-12 17:30
  • 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的使用

    本市建立碳排放配额登记注册系统,对碳排放配额实行统一登记管理。一吨碳排放配额相当于一吨二氧化碳排放当量,每吨碳排放配额均具有唯一编码,含年份标识。试点企业在获得各年度碳排放配额后,即可通过本市碳交易平 ...
    2014-11-12 17:30
  • 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的发放工作

    配额发放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上述分配方法,确定各试点企业的年度碳排放配额,通过本市配额登记注册系统向试点企业免费发放。对于采用历史排放法分配配额的企业,一次性向其发放2013年至2015年各年度配额;对于采用基准 ...
    2014-11-12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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